|
4
|
执法场所
规范化建设
|
①大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接待区、办案区、办公区、生活区四个功能区和候问室、询问室、讯问室、信息采集室、调解室、物证室、档案室、装备室“八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②积极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至少建立1个办案中心。
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询问室、讯问室、信息采集室建设。
|
①规范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置。
②落实交警、边防系统执法场所规范设置。
③落实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
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动员部署;
4月中旬至8月底全面实施;
9月份总结验收。
|
治安支队负责牵头全市公安派出所“四区八室”建设。
法制科负责牵头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办案中心建设。
监管科负责指导并督促全市监管场所询问室、讯问室、信息采集室等建设。
纪委监察室负责抓好办案场所内监控设备设置指导。
办公室负责指导并督促档案室建设。
政治部负责抓好“五小”工程设置等工作的落实,抓好办案场所功能区划分改造工作的宣传。
刑侦支队负责指导并督促办案场所讯问室、信息采集室、物证室建设。
装财科负责指导并督促派出所装备室建设,完成或协助完成办案场所功能区划分改造所需经费预算工作。
信通科负责指导因功能区划分隔离产生的网络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
边防支队负责边防系统办案场所功能区划分改造工作。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负责所辖区域执法场所规范设置任务(含交警部门)。
|
“四区八室”建设:山亭边防派出所、荔城镇海派出所、涵江涵东派出所
办案中心:秀屿分局、仙游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