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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人知消防会逃生——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答《人民公安报》记者问

【字体: 】【2011-8-26 12:08:00】 【来源:本站】 
   

        《人民公安报》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王克辉报道:近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8个部门联合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加强和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如何更好地学习理解、贯彻实施这个《纲要》,开创我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了本报记者的相关提问。
        问:什么叫做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什么要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就是针对每个社会成员和全体公民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战略,是由我国的火灾形势、国民素质现状,并参照世界成功经验所决定的。
        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多次指出:要切实加强消防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与我国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当前,我国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一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短板”。消防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取决于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传统和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然而,据全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显示,民众对消防知识知晓率不足30%。从火灾发生的原因来看,80%以上的火灾都是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常识缺乏、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发的;而从重特大火灾人员伤亡情况看,多数是因为公众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没有及时有效从火场逃生,被浓烟熏呛窒息死亡。特别是从近年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看,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打开、消火栓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等人为因素造成的火灾隐患较为突出。这些都告诉我们,消防安全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宣传教育需要面向整个社会和每个公民,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问:《纲要》是如何出台的,内容是否科学合理?
       答: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在组织开展“打造消防铁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这些活动中深感必须大力加强公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去年,公安部消防局随即着手起草 《纲要》提纲。2011年1月中旬,组织中宣部、国务院应急办、民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安监总局等部门以及社会单位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初稿进行专题讨论,据此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安部消防局将该稿发至6个消防总队,要求分别组织总队、支队相关部门和实施《纲要》涉及的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和可行性论证,根据各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予以修改完善。随后,分送中宣部等7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了最后修订,并以8部门名义会签下发。
        颁布实施《纲要》是大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是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热切期盼,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纲要》的颁布实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纲要》在起草过程中,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参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文件,并借鉴了美国、日本和香港、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充分照顾东、西部差异和城乡区别,具有易于推广普及,操作性、实效性强的特点。
        问:《纲要》提出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不难理解,也是令人鼓舞的,但为什么在主要任务中要求开展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答: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这突出强调了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的几个重要方面,也正是整个消防工作不能回避的主要方面。以这“五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为载体,可以更好地推动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据统计,2000年以来,70%以上的亡人火灾事故都发生在家庭。《纲要》在总结家庭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对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提出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开展家庭自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逃生自救技能3方面的要求。
        社区是人们生活和居住的主要场所,也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领域。针对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分别明确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
         学校是特殊的公众场所,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推动学生树立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不仅对于在校学习期间的安全有保障,而且对于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有着重要深远的意义。因此,《纲要》对学校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重大宣传活动及宣传阵地建设等做了明确规定。
        2006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但当前农村火灾起数、人员伤亡数居高不下,村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纲要》从宣传制度、宣传队伍、宣传阵地等方面对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作出了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是人们进行工作、消费、流通、交往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容易引发火灾并造成重大伤亡。人员密集场所位置设置不当,未按照规范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营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管理不到位是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因此,《纲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单元,近年来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明确提出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其中之一是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因此,《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单位消防宣传专项行动的要求。
        问:《纲要》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您认为这些措施容易做到吗?贯彻实施《纲要》关键在哪些地方?
        答: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纲要》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提出了出台配套措施、健全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发挥媒体作用、创新消防文化、开展主题活动、保障宣传经费、加强督导考评等保障措施。这些措施是贯彻实施《纲要》的基本措施,但真正落实起来并不容易。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面向的是整个社会,也需要全社会来参与,贯彻实施《纲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关键。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纲要》主要内容,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制定落实《纲要》、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5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发展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充分满足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要协调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牵头、8部门参加的宣贯《纲要》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各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策划重大宣传活动,解决《纲要》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实施好《纲要》,首先要宣传好《纲要》。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 《纲要》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各方职责。各地要广泛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专题报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采取广泛悬挂宣贯《纲要》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橱窗,组织多功能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发动消防志愿者开展全民消防宣传行动等手段,掀起《纲要》宣传热潮,为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启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公安部消防局将把宣贯《纲要》工作作为今年“119”消防日活动主题,并把11月份确定为“全民消防宣传月”。
        健全机制,推动长远建设。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使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一支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各消防总队、支队都要配齐配强宣传人员,落实专门经费,改善宣传设备装备,建设一支现代化消防专业宣传队伍。要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纲要》确定的家庭和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五项”宣传教育行动,每个省、市、自治区都要组织试点,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取得实效。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必须建立督导考评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纳入各部门工作考评,提请政府每年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探索委托有关机构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进行检测评估,强力推动各项消防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落实。要针对当地消防形势和火灾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考评细则,逐步建立并健全各项考评指标体系。各地要突出考核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每年至少组织1次督导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结合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国家8部门将适时对各地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进行通报。
        问: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实施《纲要》中如何大有作为?
        答: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以《纲要》印发为新的契机,自觉担当起贯彻《纲要》的组织者、推动者,把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来强势推动,把落实 《纲要》与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要认真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创新理念,改进形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项行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要完善警种联动机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治安、内保、人口、交管等警种工作职责,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大型活动、行业场所监管内容,纳入派出所民警监督工作手册、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内容,交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行动,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重点抓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和消防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维护等13类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人人受到消防教育、个个掌握消防专业技能。(转载自7月27日《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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