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确保我市各项道路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的顺利开展,督促交通民警廉洁履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办理机动车年检、机动车牌证管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年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等涉及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线索一经核查属实,将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以内的奖励费。
举报电话:0594—2292939 2280255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O一一年十月